申请硕士、博士研究生
外国留学生申请硕士研究生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本科毕业证书;具有大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历,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名;
2、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具备中文或英文学习的语言能力。
招生简章一般在当年6月份公布,由各个学校的研究生招生主管部门(研究生院和研究生处)公布,申请人可以选择相应专业和掌握有关奖学金的规定。
外国留学生申请博士研究生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硕士学位证书;
2、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具备中文或英文学习的语言能力。
招生简章一般在7-8月份出,由各个学校的研究生招生主管部门(研究生院和研究生处)公布。申请人可以选择相应专业和掌握有关奖学金的规定。